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沪建管【2015】3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和工程等级划分标准,研究拟订了“关于园林绿化工程实施《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对园林绿化工程适用范围、工程等级划分标准作了规定:
对“标段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财政资金的工程项目”采用简单比价法进行评标;对“简单比价法适用范围以外的,且标段合同估算在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对“工程等级为一级的大型项目工程或者经批准的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一(一阶段评标法)进行评标。
对“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划分为一级(大型),对“1200万元<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划分为二级(中型),对“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划分为三级(小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新的办法将于10月实施,凡2015年10月1日办理施工招标登记的项目,按新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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